在我国,自主的吸毒行为不是犯罪,所以对于行为人自我决定的吸毒行为不存在刑事处罚,也就不存在量刑的问题。但是吸毒行为是违法行为,仍旧会有一定的行政处罚。依照《治安管理处罚法》的相关规定,对于吸毒行为,可以处以行政拘留和罚款的行政处罚。同时,国家为了教育、挽救吸毒人员,还制定了多个层次的戒毒措施。在2011年颁布的《戒毒条例》中,对于吸毒人员规定了自愿戒毒、社区戒毒、强制隔离戒毒以及社区康复等戒毒措施,吸毒成瘾严重的吸毒人员,可以被强制进入戒毒场所进行戒毒,在某种程度上说,这也是一种处罚。另外,虽然自主吸毒行为不受刑事处罚,但是非自主决定的吸毒行为,是需要受到刑事处罚的。例如欺骗、引诱、强迫他人吸毒的行为,构成欺骗、引诱他人吸毒罪和强迫他人吸毒罪。
吸毒行为属违法行为,违反了我国的治安处罚法,可以处以罚款和拘留处罚。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》第七十二条明确规定了非法持有少量毒品;向他人提供毒品的;吸食、注射毒品的;胁迫、欺骗医务人员开具麻醉药品、精神药品的等四种情形可以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,可以并处二千元以下罚款;情节较轻的,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