强制戒毒所应该是所有吸毒者最为排斥的地方,有些吸毒人员甚至不惜吞刀片,铁钉以求逃避进戒毒所,确实,进戒毒所意味着失去自由,没有毒品,这些对于吸毒者而言,这些在他们看来,就跟等死没有什么区别。
那么什么情况下才会被送进强制戒毒所呢?
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禁毒法》第三十八条的规定,吸毒成瘾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,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公安机关作出强制隔离戒毒的决定:(一)拒绝接受社区戒毒的;(二)在社区戒毒期间吸食、注射毒品的;(三)严重违反社区戒毒协议的;(四)经社区戒毒、强制隔离戒毒后再次吸食、注射毒品的。对于吸毒成瘾严重,通过社区戒毒难以戒除毒瘾的人员,公安机关可以直接作出强制隔离戒毒的决定。吸毒成瘾人员如自愿接受强制隔离戒毒的,经公安机关同意,可以进入强制隔离戒毒场所戒毒。
如果吸毒成瘾者被尿检阳性的同时,还牵涉到更严重的刑事犯罪行为的,则首先要经过司法刑事诉讼程序,有可能因刑事犯罪而根据法律规定送到监狱内服刑。此外,根据相关规定,如果成瘾者当时患有严重的躯体疾病或有其他特殊状况,公安机关会酌情暂缓强制隔离戒毒的程序,责令其先进行相关治疗。
康达小编提醒:强制隔离戒毒是目前对多次吸毒者采取的主要法律措施,强制隔离期一般为两年,隔离期内禁止出所,也就是限制了戒毒者人身自由的,且会留有个人吸毒的案底,目前公民个人信息处于全国公安部门联网的状态,当吸毒者出强戒所后,会给生活和找工作带来很多不便。其实患者还有更好的选择,那就是自愿戒毒。
在新颁布的《戒毒条例》规定:“吸毒人员可以自行到戒毒医疗机构接受戒毒治疗。对自愿接受戒毒治疗的吸毒人员,公安机关对其原吸毒行为不予处罚。戒毒医疗机构应当与自愿戒毒人员或者其监护人签订自愿戒毒协议,就戒毒方法、戒毒期限、戒毒的个人信息保密。”
所以,康达自愿戒毒中心会严格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,对前来我们医院做戒毒治疗的患者将严格保密个人信息,不会透露任何信息给其他组织机构或个人,患者用其他化名来戒毒也是可以的,家属可以放心带孩子来医院进行治疗。